【教体局】【学前教育发展专项】全椒县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情况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2-02 10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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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4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预算587.3万元,经县委教体工委研究,分配和使用办法如下:

    一、分配方案

    序号

    幼儿园名称

    本次下达中央资金

    1

    第二实验幼儿园

    15

    2

    实验幼儿园

    45

    3

    古河幼儿园

    15

    4

    城南幼儿园

    15

    5

    南屏幼儿园

    15.3

    6

    武岗镇中心幼儿园

    20

    7

    二郎口幼儿园

    25

    8

    六镇幼儿园

    5

    9

    十字镇中心幼儿园

    15

    10

    儒学苑幼儿园

    17

    11

    大墅镇章辉幼儿园

    5

    12

    石沛镇中心幼儿园

    30

    13

    古城幼儿园

    45

    14

    大墅镇中心幼儿园

    20

    15

    马厂镇中心幼儿园

    20

    16

    阳光幼儿园

    15

    17

    春晖幼儿园

    10

    18

    富安幼儿园

    15

    19

    儒雅居小区配套园

    240

    合计

     

    587.3

    二、资金使用办法

    1.严格执行《安徽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(皖财教〔20211052号)专项资金用于幼儿园改扩建项目,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。

    2.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程序,超过规定限额的项目必须走招标程序,通过政府采购实施。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,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设备采购质量,确保按时完成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。要加大资金和项目公开力度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

    3.按谁使用、谁负责的责任机制,严禁用于偿还债务、支付利息,严禁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,严禁超标准豪华建设。对于滞留、截留、挤占、挪用虚列、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,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。

    4.目建设完成后,各校将项目合同、中标通知书复印件、验收报告复印件审核报告、支付发票复印件各一份局发展规划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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